查看原文
其他

直播回顾丨超干货!关于如何“做好人”,听检察官这样说!

文明萧山 萧山检察
2024-10-22

点击蓝字 · 关注我们




敢于去做好人


今年春节,张艺谋电影新作《第二十条》在全国热映,引发了社会大众对“正当防卫”的广泛讨论。2月28日下午,文明萧山“好事发声”直播间以“敢于去做好人”为主题,邀请嘉宾与网友一起畅谈“做好人”那些事。


让我们全程回顾

“敢于去做好人”直播话题讨论。

全文较长,请耐心阅读。

01

萧山区益农镇

“勇救落水老人”

事件回顾

益农镇群围村顾备根

及其女儿顾丹燕

02

镇村如何宣传

和提倡好人好事

益农镇群围村党总支书记

郑剑锋

03

见义勇为的

认定和奖励

区见义勇为基金会

常务副理事长王红芳

04

见义智为

应急救援知识科普

金利浦消防应急救援中心

副队长巩学兵

05

法律

为正当防卫“撑腰”

萧山区人民检察院

第九检察部主任王琳



萧山区益农镇

“勇救落水老人”事件回顾


主持人:农历正月初四,在萧山区益农镇群围村发生了一起“见义勇为”的故事,让我们听听事件主人翁顾备根回顾当时的场景。


顾备根:当时我正好在客厅里,一边看手机,一边烧开水。刚好听到有人落水,当时也没多想,立马跑出去救人。本来邻居说她有电瓶车,载我到对岸去施救的,但是情况也比较危急,就直接下水救人了。


主持人:你当时第一反应就是去救人,那个时候有没有考虑后果?会不会感到害怕?


顾备根:当时下水救人的时候根本没有考虑后果。因为我本身就会游泳,而且以前也经常在这条河里游泳,水性还可以。几乎是本能地就跳下去救人。


主持人: 刚才顾备根讲到面对这样的危急情况,他会义无反顾,挺身而出,我也想问下顾备根的女儿,在你的眼中,父亲是个怎么样的人?


顾丹燕:在我眼里,我的父亲就是一个非常普通的人,要用三个词来形容的话就是善良、淳朴、正义。平时邻居家里有个事情,都会去搭把手,帮个忙。

 



镇村如何宣传和提倡好人好事


主持人: 正直、善良是女儿眼中父亲重要的品格,那在益农镇群围村里村民是怎么看的?这次“见义勇为”有没有在村里造成一定的影响呢?


郑剑锋:备根救人的事情,在各个不同的层面都有造成影响。当天我们把备根救人的视频发送在自己村的“金沙群围”视频号上后,村民们纷纷转发、点赞,有很多村民在评论区留言要学习他奋不顾身的救人精神。之后,我也接到许多电话,来询问赞扬备根救人的事迹。同时也有学校联系我,想在开学第一课邀请顾备根到学校进行宣讲,分享能在危险面前站出来的感人事迹。我作为他的邻居,村里的村支书,既感动又自豪。他的这一跳,彰显了我们东片围垦人民邻里互助、友善友爱的精神。



主持人: 大家都知道,围垦文化的核心就是敢想敢为、创造奇迹。都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崇尚真善美、弘扬正能量也需要久久为功,在这里也想问一下我们村里一般是怎么宣传和提倡好人好事的呢?


郑剑锋:我们群围村是全国文明村,我们村从三个方面宣传和提倡好人好事。


一是以网格为载体,宣传好人。通过网格员,对村里发生的好人好事以网格为单位及时收集,通过“线上+线下”的模式,宣传正能量,使“身边好人”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是以示范为抓手,营造氛围。比如,队伍示范、党员示范、积极表彰等形式,营造宣传好人、争当好人、勇做好人的新风尚。


三是以礼遇为重点,关爱邻里。推选文明家庭、美德少年等一系列方式,激发村民形成邻里互爱、无私奉献、崇德向善的良好品德。


主持人:有一位名为“葫芦”的网友在直播页面为我们留言,想问问这件事发生以后村里有没有对顾备根进行一些表彰?


郑剑锋:对好人好事必须表彰。接收到备根救人的信息后,我们村里第一时间赶往现场了解情况,并送上了见义勇为奖励金,并积极向上级媒体报送。镇里也是第一时间通过微信公众号、广播等方式进行了宣传报道,《文明萧山》《杭州发布》《美丽浙江》等官方主流媒体平台也进行专题报道,各平台点赞超过10万。


备根的救人事迹也列入镇里的美德档案馆,并获得区里颁发的萧山见义勇为奖,后期我们也将积极推荐申报“萧山好人”。


见义勇为的认定和奖励


主持人:请区见义勇为基金会常务副理事长王红芳介绍一下我区见义勇为基金会和奖励情况。


王红芳:我首先介绍一下萧山区见义勇为基金会的基本情况。萧山区见义勇为基金会是1992年8月经浙江省民政厅批准的群众性社团组织,属于公募基金会。日常基本工作是及时表彰奖励见义勇为人员,大力宣传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切实保障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下面,我就网友们最关心的见义勇为审批、奖励、流程等问题,做下概括介绍。



依据《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见义勇为行为是指公民在法定职责之外,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者抢险救灾的行为。


关于见义勇为行为的认定和表彰,以我们萧山区为例,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后,首先由公安机关核实确认,随后进行表彰奖励。奖励分两个层面,一是政府层面。区政府依据《条例》规定,对见义勇为事迹特别突出的人员,分别给予嘉奖或记三等功的奖励。二是基金会层面。实时授予见义勇为人员“杭州市萧山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称号,并给予表彰奖励。对尚不能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的义举,给予通报表扬,并给予慰问金,以示鼓励。主持人,我的回答就是这些,感谢大家!


主持人:谢谢王理事长的详细解答。据我了解,我们美德标兵选树当中,其实就有见义勇为这个类别,对于被选树为美德标兵的见义勇为人员,我们会给予一次性奖励,连续5年的年底慰问,对困难美德标兵也会有帮扶政策,对于被选树为萧山好人的见义勇为人员,我们也会有一些礼遇政策。

 

见义智为——应急救援知识科普


主持人:骄傲和喜悦过后总是少不了担忧,家里人当时知道这个事情是什么反应?大家对他这种救人行为支不支持呢?


顾丹燕:我们还是相对支持他的做法的,也为他骄傲。但是作为女儿,也是有顾虑的,一方面当时是过年期间,气温比较低,河水也还是比较冷的,而且爸爸年纪也大了,怕万一出现脚抽筋等情况。另一方面,被救的人年纪也比较大了,也怕出现她自己比较慌乱,影响施救。而且以前也在网上看到一些案例,会出现负面的影响,也会有一定的顾虑。


主持人:有一位名为“奶茶爱好者嘟嘟”的网友在直播页面为我们留言,想问问顾大哥,如果再遇到这样的情况,即使知道有风险,你是否还是会选择冲上前去?


顾备根:遇到这样的事情我还是会义无反顾地冲上前去。同时也希望大家平常能学习一些急救的知识或者技能,在做好自身安全防护的情况下进行救援。


主持人:见义勇为的前提就是要保证自身人身安全。很多时候大家都是凭着一腔热血和中国人骨子里的正义感就冲上去了,但对于救援的基本知识却不是很了解,这样的情况往往会造成不好的后果。今天我们邀请了金利浦消防应急救援中心副队长巩学兵,巩队,您能不能跟我们谈一下如何在见义勇为的同时,如何做到“见义智为”?


巩学兵:我们每个人在救援的时候要先确保自身安全,尤其是未成年人。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辨:如果我们本身有相应的知识和技能,面对的情况没有很复杂,我们还是鼓励大家在报警的同时,自己也可以及时采取救助措施;如果自身不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应首先报警或就近寻求他人帮助,让专业人员处理和有技能的人来帮忙,而不是盲目采取行动。

另外,我们平常可以学习相关知识和技能。总之,见义智为的关键在于理智、冷静地分析情况,选择最安全、最有效的救助方式。



主持人: 如果遇到有人溺水,该如何营救?


巩学兵:如发现有人溺水,首先要及时大声呼救,引来附近群众,同时迅速利用周围可用的工具,如木棒、木板、绳索等实施救援。会游泳者下水施救要严格按照溺水者救援技巧实施救援,不会游泳者切勿盲目下水施救,避免造成伤亡扩大。然后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


主持人:除了落水,有时候需要心肺复苏的情况也比较常见,我们该如何在医护人员到来前进行一些简单有效的急救?


巩学兵:拨打求救电话,后拍打其肩膀,判断其有无意识,俯身贴近患者耳朵询问哪里不舒服,有意识且发现受伤流血者进行简单包扎,观察其情况。意识不清醒且呼吸微弱可进行心肺复苏,直至医护人员到来。


主持人:目前我们很多公共场所、私家车上都配备了AED自动体外除颤仪,这个设备一般在什么情况下使用?该如何使用呢?


巩学兵:一般我们在以下三种情况下,就需要使用到AED了,一是.突发性心绞痛 导致心室颤动,二是突发心律失常 恢复正常心律,三是心脏骤停。

当取得AED后,将AED放置在患者身边,打开AED的盖子,将电极板插头插入AED主机插孔,并开启电源;需注意准备AED的同时,要持续行心肺复苏术解开患者衣物,并保证患者胸部干燥无遮挡,贴电极片,使电极片充分接触皮肤即可,将两块电极片分别贴在患者左侧乳头外侧和右侧胸部上方;胸部干燥 如患者为溺水者,应擦干胸部,再贴电极片;胸部皮肤无遮挡若患者胸前毛发较多,需使用除颤器中携带的剃刀剃除毛发(紧急情况可忽略此操作);患者应脱去内衣,再使用除颤器;按照语音提示操作AED,等待AED分析心律,分析心律时避免接触患者,导致分析不准确;分析完毕后,AED将会发出是否进行除颤的建议,提醒并确认所有人均没有接触患者后,按下“放电”键,进行除颤;除颤完成后,如果患者还没有恢复呼吸及心跳,应继续对其进行2分钟心肺复苏操作,并再次使用AED除颤。心肺复苏术+AED重复操作,直到医护人员赶到。

(需要提醒的是:8岁以上患者选用成人电极片;8岁以下儿童,优先使用小儿电极片,若没有小儿电极片,应选择除颤器上的“小儿模式”;若患者装有心脏起搏器,电极片应距起搏器至少2.5cm。)


主持人:有一位名为“月亮”的网友在直播页面为我们留言,说如果我们普通人想学习一些应急救援知识的话,有哪些途径呢?


巩学兵:据我了解,我们目前主要有三类培训,一个是救护员培训,培训周期一整天,通过理论考核和实操考核后,会有一个证书;一个是单证培训,主要是培训CPR心肺复苏术和AED自动除颤使用,培训时间为半天,通过实操考核后,也会有个证;再一个就是应急救护普及培训,就是一些培训讲座和课程。这些培训我们区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也经常开展,我们队伍也经常会参与开展培训,去年参加应急救护比武取得了团体萧山区第一,杭州市第三,我们金利浦中心这边也有科普馆和培训课程供大家参观学习,我们体验馆常年免费开放。



法律,

为正当防卫“撑腰”


主持人:日常生活中,遇到一些需要帮助的人和事,我想还是有很多人愿意“站出来”的,但是看多了一些案例,我想很多人包括我自己在内,都有这方面的顾虑。遇到这种情况,如果出于种种考虑没有上前救人,是否犯法?


王琳:见义勇为者没有法定或约定的职责,所以不救人也不违法,不会受到法律的谴责,但去救人传递的一定是正向能量,能够推动社会和谐友善发展。善意施救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构建和谐友爱社会的积极因素。美国法哲学家罗尔斯认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而见义勇为行为本身就是一种正义的表现形式。论语说“见义不为,无勇也”,勇应当在好的社会环境里被培育。但是,如果是负有维护社会治安和抢险救灾职责的法定职责的人,不履行职责不予救援的,则可能要追究行政乃至刑事责任。



主持人:有一位名为“农夫山泉”的网友在直播页面为我们提问,如果上前救人却失败了,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比如我记得曾经看过一个科普,说在进行心肺复苏的时候是非常容易把被救者的肋骨压断的,如果发生了这种情况,施救者用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王琳:见义勇为的人没有法定义务,所以救人失败当然也不会承担法律责任。你说的情况,在真实生活中有这样的一个案例。2017年9月,沈阳一家药店店主孙某,为一名晕倒在店内的女士戚某做心肺复苏,压断了多根肋骨,事后戚某将孙某告上法院请求住院费用和伤残赔偿,后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因为孙某的救助行为是为了对受助人脱离险境,这种善意之举应当予以肯定而不是苛责。


主持人:那么我们在救人的同时,该如何避免产生法律责任?


王琳:民法典关于见义勇为的有关规定,告诉人们遇到需要帮助的人,请伸出援手、放心去帮助他们,不用担心承担民事责任,但实施紧急救助的时候,还是应该注意救援的方式方法,尽量给自己和他人减少伤害。


另外刑法20条第2款规定了防卫过当,就是说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比如发现有人用拳头殴打受害人,你上去救人直接就用刀刺侵害人的要害部位,侵害人死亡了,这个可能就超出必要限度了,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


主持人:就在上周末 “宾利打人事件”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事件中劝架车主孙律师在采访中提到“你施暴的时候为所欲为觉得自己‘强大’,面对法律制裁的时候才知道自己有多‘弱小’。”这也呼应了“法律保护弱者和被侵害者”我想请问一下王检察官,法律除了保护弱者和被侵害者,是否有一些条例是来保护好人,让更多的人敢于站出来?


王琳:这位孙律师和顾大哥一样,很勇敢,也很有正义感。我也从新闻上看到,孙律师提到自己心里有点害怕,但是没多想就下车阻止对方继续殴打。我想,任何人遇到这种情况都会有点害怕,特别是对方手里还拿着刀。这个世界上总是存在着强者和弱者,但强者不能凭借地位或者身体上的优势欺负弱者。法律虽然不能直接改变强弱对比,但法律必须担当起辅助弱者的责任,弱者相对于强者更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在这个案件中,假设孙律师在制止对方行凶时造成对方伤亡的,应当属于正当防卫,也不会承担刑事或者民事责任;相反如果自身受到了伤害,则行凶者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被救助对象也应该予以补偿,此外还可以依据省市规定,获得见义勇为人员的相关奖励和待遇。相关的法律条文我可以简单分类介绍一下。


第一,法律让见义勇为者敢于制止不法侵害。刑法第20条第1款规定了正当防卫,即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但这里的不法侵害应当是正在进行的,他人遇到的危险是紧迫的,这时你去救人才有正当性,否则不法侵害还没开始或者已经结束,你去打击坏人,就可能承担法律责任。刑法20条第3款还规定了无限防卫或特殊防卫,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这些特定情形下,见义勇为者制止他人侵害的行为没有必要限度的要求,体现了法律鼓励和支持人民群众更好地行使防卫权。另外《民法典》181条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法律让见义勇为者受到损害有补偿。民法典183条规定了见义勇为者的补偿请求权,因保护他人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或侵权人逃逸的,受害人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2022年河南省林州市有一个案例,郝某某看见邻居牛某某店铺着火,在帮助灭火的过程中脚部小指骨折,后向牛某某主张赔偿未果起诉到法院。法院认为牛某某作为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判决向勇于出手的郝某某支付4000元。


第三,法律让见义勇为者勇于出手不用顾虑承担责任。民法典184条规定了见义勇为者的责任豁免,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上海有这样一个案例,七旬的秦老太在地铁扶梯上未站稳,向后摔倒,魏先生好心上前搀扶,秦老太借力起身结果其和魏先生都向后倾倒,导致后排张女士摔伤骨折。张女士起诉秦老太承担赔偿责任,魏先生和地铁公司承担补充责任,但法院认为由秦老太承担赔偿责任。在这个判决中,魏先生是为了帮助秦老太脱离持续在运行扶梯上的危险境地,他的行为值得肯定,平凡英雄需要得到社会的鼓励。


第四,法律让见义勇为者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和善意。《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和相关配套规定都对见义勇为人员予以精神、物质奖励和经费保障有具体规定。杭州市人民政府也制定了《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对伤亡抚恤、基本生活、就业、医疗、住房、子女受教育等方面都作了详细的保障规定。从方方面面告诉大家:见义勇为者,可以流血,不能流泪。


主持人:《第二十条》里一开始检察官就提到了司法救助,请问什么是司法救助,怎样才能申请司法救助呢?


王琳: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是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或近亲属,由国家给予适当经济资助,帮助他们摆脱生活困境的一种辅助性救济方式。如果申请人认为自己可能符合条件,想提交申请,可以准备申请材料和证明材料向我们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全域检察e站提交或者咨询。


主持人:很多人看完电影以后对检察官都产生了敬意,甚至有网友说要去报考检察院,他们感受到了“改变的力量”。有一位名为“好人一生平安”的网友在直播页面向我们提问,“改判是否真的那么难,一个案件是否能对司法产生影响?”


王琳:一个影响力的案件的确可以推动社会法治向前迈进一大步。但是这需要社会民众、舆论等各个方面予以支持。


作为电影案例原型之一的是2018年的昆山反杀案。2018年8月27日晚,刘海龙醉酒驾车闯入非机动车道,与正常骑自行车的于海明差点碰撞,两人发生争执。后刘海龙突然下车追打于海明,后回到车上拿出一把砍刀持续击打于海明颈部、腰部、腿部,击打过程中砍刀脱落,于海明抢到刀后捅刺刘海龙5刀,持续7秒,后追赶砍两刀未砍中。刘海龙逃离后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死因为失血性休克。于海明有两处挫伤。案发次日,检察机关提前介入该案,高检院亲自指导,召开多次案情分析和法律适用论证会议。9月1日,昆山公安、检察均对案件进行通报,认定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但是案例发生之初,也有很多声音称于海明的后面几刀属于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所以争议性很大。2020年两高一部出台了适用正当防卫的《指导意见》,再次声明了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维护权益不受不法侵害的权利,此后,关于正当防卫的判例也开始多了起来,这个正当防卫的条款也被“激活”了。也受到了社会民众的欢迎,恰恰证明了法律的权威正是来自百姓最朴素的情感期待。




结语

“正确的事情都有代价,但不能因为有代价就不去做”。日常生活中,或许很多人都没有读过刑法第二十条,但是温良质朴又义薄云天的中国人总是愿意“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在萧山,从2009年就启动了美德人物的选树,截至目前,我区共有348位见义勇为积极分子、81位美德标兵、4位浙江省道德模范、16位杭州市道德模范、5位“中国好人”、30位“浙江好人”、87位“杭州好人”,1403名“萧山好人”……一人兴善,万人可激,这些好人温暖了整座城,成为萧山勇立潮头的精神源动力。

随着时代的进步,文明也在进步,从为救护车让道到随车共享AED,从礼让斑马线到亚运赛场退场后的干净整洁,一点一滴的小文明汇聚成萧山这座小城里的大文明;一位又一位站出来的好人鼓励了越来越多的好人敢于站上风浪之巅;梦在远方、路在脚下、光在心中,正是这点点星光汇聚成如今大爱萧山的万千气象。只要是生命,就存在能量!让我们共同努力,让见义勇为的光芒照亮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也让我们每一个人能被彼此温暖和庇护。



扫描下方二维码回顾直播全程



·END·

往期回顾

 ■  直播预告|全网热议《第二十条》!本周三!检察官邀你一起,畅谈你心中关 于“做好人”的那些事……

 ■  “法律之内,应有天理人情在”|《第二十条》影评集锦

 ■  开年第一会!锚定目标再出发,奋楫争先谋新篇

 ■  龙马精神!萧山检察给您拜年啦!

 ■  一条来自检察e站的留言—— 19名农民工的“薪愁”解决了!

 ■  小心!当个“传声筒”也能构成犯罪

 



修改于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萧山检察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